「賣公司到底要繳多少稅?」這是許多中小企業主在考慮退場時,最常問也最擔心的問題。很多老闆以為賣公司就像賣商品,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好,卻忽略了背後隱藏的稅務成本。如果沒有事先規劃,您辛苦大半輩子換來的退休金,可能有一大半都要繳給國庫。其實,只要搞懂證交稅誰負擔、營所稅怎麼算,以及「股權轉讓」與「營業讓與」的稅務差異,就能幫自己省下可觀的稅金。這篇文章將用最白話的方式,為您完整解析公司買賣的稅務指南。
賣公司兩種方式,稅務大不同
在台灣,賣公司主要有兩種方式:「股權轉讓」(賣股票)和「營業讓與」(賣資產)。這兩種方式不僅法律程序不同,要繳的稅更是天差地遠。我們用一個簡單的比喻來了解:
股權轉讓就像是把整台車(公司)連同車牌、保險、甚至車上的罰單(負債)一起賣給別人。買家接手後,車子還是同一台,只是車主換人了。
營業讓與則像是把車子拆解,只賣引擎、座椅、音響等有價值的零件(資產),車殼和罰單(負債)還是留在您身上。
股權轉讓的稅務重點
如果您選擇股權轉讓,而且公司有依法「簽證發行股票」,那麼恭喜您,稅務相對單純很多。根據台灣稅法規定,出售經過簽證發行的股票,屬於「證券交易」,目前證券交易所得是停徵所得稅的。也就是說,您賣股票賺到的錢,不需要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。
但是,這不代表完全不用繳稅。您還是需要繳納證券交易稅(證交稅)。那麼,證交稅誰負擔呢?答案是「賣方」。證交稅的稅率是成交價格的千分之三(0.3%),由買方在付款時先扣下來,代為繳納給國庫。
舉例來說:如果您以 1 億元的價格賣掉公司股票,您需要負擔的證交稅就是 1 億元 × 0.3% = 30 萬元。買方會付給您 9,970 萬元,並幫您把 30 萬元繳給國稅局。
要注意的是,雖然證券交易所得免稅,但如果您是個人賣家,這筆所得必須計入「個人基本所得額」(最低稅負制)來計算。如果您的基本所得額超過免稅額(目前為 670 萬元),超過的部分可能需要繳納 20% 的基本稅額。如果您是公司法人賣家,這筆所得同樣要計入「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」計算。

營業讓與的稅務重點
如果您選擇營業讓與,也就是把公司的機器設備、存貨、專利技術等資產賣給買方,稅務就會複雜許多。因為這等於是公司在賣東西,所以會產生以下兩種主要稅負:
- 營業稅:公司出售資產,必須開立統一發票給買方,並繳納 5% 的營業稅。這筆稅金通常會轉嫁給買方負擔(也就是售價外加 5%),但仍會增加買方的收購成本。
- 營利事業所得稅(營所稅):公司賣掉資產後,如果售價高於資產的帳面價值,就會產生「財產交易所得」。這筆所得必須併入公司當年度的獲利,繳納 20% 的營所稅。
更麻煩的是,當公司繳完營所稅後,剩下的錢如果想分配給股東(也就是您自己),還必須再繳納一次個人綜合所得稅(股利所得)。這就是所謂的「雙重課稅」,會讓您實際拿到手的錢大幅縮水。
股權轉讓 vs 營業讓與 稅務比較表
| 比較項目 | 股權轉讓(有簽證發行股票) | 營業讓與(賣資產) |
|---|---|---|
| 交易標的 | 公司股票(整間公司) | 特定資產(設備、存貨、技術等) |
| 證交稅 | 千分之三(賣方負擔,買方代徵) | 無 |
| 營業稅 | 免徵 | 5%(通常買方負擔) |
| 所得稅(賣方為個人) | 免徵綜所稅(但須計入最低稅負制) | 公司先繳 20% 營所稅,分配盈餘時個人再繳綜所稅 |
| 所得稅(賣方為公司) | 免徵營所稅(但須計入最低稅負制) | 繳納 20% 營所稅 |
| 買方稅務優勢 | 無資產折舊抵稅優惠 | 可重新計算資產價值,未來可提列折舊抵稅 |
想了解更多關於這兩種方式的法律與實務差異,可以參考我們的另一篇文章:股權轉讓 vs 營業讓與:賣公司該選哪一種?。

